昨天,記者從浙江省檢察院召開的舉報宣傳周新聞發佈會上瞭解到,由省檢察院立案偵查的杭州城西科創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原主任(正廳級)李震範受賄案近日法院已審結。浙江衢州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受賄1330餘萬元的李震範無期徒刑,李震範沒有上訴,現判決已生效。
  經法院審理查明:李震範在擔任杭州市委組織部副部長等職務期間,收受浙江昆侖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葉某賄賂現金165萬元,並利用職務便利為葉某在經營的房地產項目及為葉某親屬工作安排等方面謀取利益。另外,李震範還以低價購房形式收受杭州市房產管理局原副局長張新(另案處理)賄賂414.5餘萬元,並利用職務便利,為張新在職務提拔、違法申購拆遷安置商鋪等方面謀取利益。同時,他還利用分管某銀行組織人事的職務便利,以高價賣房形式索取該銀行賄賂753.7餘萬元等等。法院認定,李震範利用職務便利,收受、索取他人賄賂共計1333.2餘萬元。
  在昨天的新聞發佈會上,省檢察院還通報了去年一年來的舉報和查處情況。
  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全省檢察機關受理群眾舉報線索10484件,其中來信舉報6932件,約占7成,來訪舉報2055件,網絡舉報1285件,電話舉報77件。
  去年至今年5月底,全省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處職務犯罪案件2178件2665人,其中貪污賄賂類犯罪案件1662件2034人,占了總數的近三分之二;瀆職侵權類犯罪案件516件631人。其中廳級幹部10人,處級幹部200人。
  省檢察院副檢察長王祺國表示,目前,老百姓的舉報方式有四種,除了直接去檢察院舉報外,還能通過信件,或撥打12309全國統一的舉報電話,也可登陸省檢察院及各地檢察院官網,點擊“舉報中心”或“網上舉報”即可。
  王祺國認為,這其中最有效的舉報方式仍是實名舉報。他舉了個例子:之前省檢察院通過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幹部活動中心員工陳某某的實名舉報,查獲了該行處級幹部郝亞明的職務犯罪事實。
  (原標題:杭州市委組織部原副部長李震範因受賄1330餘萬元被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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